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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新浪网友 梧桐听雨 欢迎网友投稿
出场人物:静儿
整理:梧桐听雨
我算是个早熟的女孩。15岁的时候吧,别的女孩子还在嘻嘻哈哈打打闹闹,我已经开始思考婚姻和人生之类厚重的话题了。那一年,我姐姐结婚了。姐姐长得很漂亮,但我的姐夫是个很普通的工人,姐姐结婚后很快就陷入了柴米油盐的烦琐之中。夫妻俩不时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,姐姐一有委屈就往娘家跑,妈妈总是不厌其烦地安慰她,说来说去也就那几句话,什么“过日子就是这样的,时间长了就好了。”妈妈的这几句话看起来很平常,对我却是个不小的震动。妈妈终其一生都只是个普通的家庭妇女,在厨房里销蚀了她全部的青春,臣服于一个极其普通的男人,忍受他的呵斥和使唤。姐姐虽然和妈妈不是一代人,但也已步上了妈妈的后尘。她的一生我几乎可以预见,为生活不停地奔波,生儿育女一生辛劳,而那个男人并不见得比她优秀多少,却因为是她的丈夫便拥有了支配她的权利。
想到这些,我在心里暗暗发誓,我绝不能和她们一样最终沦落为平庸的妇人,我一定要过上有品质的生活。考上重点大学后,我暗暗地吁了口气,觉得自己离目标近了一步。大学里,我被冠以“校花”之名。那时我还经常在报刊发表一些言情咏物的散文,许多读过我文章的人都觉得我很有灵气,对生活的感受非常细腻。一直以为像我这样才貌俱佳的女孩,在爱情婚姻方面一定比别人幸运,但事实并非如此。
追我的人不少,但他们和我理想中的白马王子相距太远。我理想中的爱人,成熟睿智,有一定的经济基础,能够理解我欣赏我,至少我不必每天为了“青菜几角钱一斤,猪肉价格又上涨了”这些事焦头烂额。
寻寻觅觅中,我发觉和我同龄的男人不但青涩而且基本上都和我一样穷。失望之余,我接受了一位男同学,和他谈起了恋爱。大学毕业后,各自走上工作岗位,每天朝九晚五,我对婚姻的前景越来越悲观,就凭我和他的薪水,注定了一生要为房子车子票子儿子劳碌,而且,身为女人,我还不得不对家庭承担更多的责任,我越想越觉得委屈,对这份爱越来越失去热情,初恋就这样无疾而终了。
后来,我开始和一位阔少爷拍拖。他父亲很有钱,对他也比较纵容,不干涉他的爱情婚姻。和他刚开始相处的时候,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,他带我出入一些奢华的场所,送我最新款的时装,开着宝马车接我上下班。相处的时间长了,我隐隐觉得遗憾,对我,或许爱,但他爱的仅仅是那如花的容颜。为了讨好我,我把发表的文章拿给他看,他连声说好,却又顺手放到一边。他最感兴趣的是吃喝玩乐,他根本理解不了我文章中跃动的灵魂。和他在一起,我越来越体会到不被人理解,不被人欣赏的寂寞。
就在这个时候,我在朋友举办的派对上认识了鑫。他在下海经商以前,是大学教授,经商后,也常以“儒商”自诩。说实话,一见面,我就被他吸引了。他的儒雅、成熟和大度,那份人到中年的淡定从容,还有幽默风趣的谈吐都让我一见倾心。当时朋友家中有一份时尚杂志,上面正好刊登了我的一篇小文,他看了以后,击掌赞叹,说我心思细腻,文笔灵动。他的赞誉之辞让我顿时有钟子期遇伯牙的感觉。
几天后,鑫约我到海边看日出。没想到他还有如此的浪漫情怀,我高兴地答应了。那天,我们观赏着日出时分的美丽壮观,他即兴朗诵了几首古人写日出的诗。他抑扬顿挫的声音是那样富有磁性充满激情,我深深地迷醉了,我想,这才是真正值得我爱的男人。
那天中午,他把我带到了海边的一幢小别墅里。他说,只要你愿意,以后你就是这里的女主人。
我没有做出决定。但我们却紧紧地拥抱在一起,在别墅里度过了一个疯狂的下午。
我很犹豫。鑫吻着我的眼睛,吻着我的头发,叫我宝贝,他说他看到我的第一眼就深深地爱上了我,恨不能拥有我的一生,但他不能给我婚姻,他给我的承诺是只要我跟他,他保证我和他的原配妻子相安无事。
这个时候我的男友已经在考虑结婚的事了。我知道,和鑫在一起,我永远是不能见光的“二奶”,可是在我看来,和凡夫俗子的婚姻纵然是白头偕老也是食之无味啊,和鑫在一起我才能享受到弥足珍贵的心灵上的互动啊。鱼和熊掌不可兼得,既然如此,我为什么不选择让自己开心的生活方式呢?
我曾经看过一出电视剧,是根据三十年代一位著名作家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。剧中一位达官显贵的姨太太的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,她说:宁为英雄妾,不做俗人妻。
此时我才深刻地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。女人的爱情总是与崇拜相关的,与其和一位自己并不崇拜的平庸男人过着不被欣赏不被呵护的生活,还不如和让自己敬仰的男人在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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